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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情况下 流动人口在广州居住不需半年可领居住证

2019-03-20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网YG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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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广州市政府网站发布《广州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五年。记者注意到,在两种情况下,居住登记不需满半年即可申领居住证。

去年7月,广州市公安局曾发布《关于征求广州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指引(征求公众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19日发布的指引为征求意见后,由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联合制定。

记者注意到,指引中关于居住证申领条件的规定更加详细。指引规定,在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申领居住证。

其中,流动人口缴纳社保满半年的,可在申报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流动人口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可在申报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也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

指引还对“缴纳社保满半年”作出定义:申请人应提供近一年内在居住地所属辖区内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的社保缴费清单。(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对于“流动人口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的定义则为:房屋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是指房屋产权证明文件签发或购房合同签订满半年。流动人口可凭证明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购房合同等材料在房屋所在地申办居住证。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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