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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驶、加罚!交通违法超期未处理的注意了!开罚时间是……

2020-04-03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网YGA.CN

3月24日起,深圳交警逐步恢复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各项业务的办理工作。复工复产的人多了,车流量日渐增长,为了更好地管理道路交通秩序,深圳交警将对疫情期间人性化执法措施,进行相应的调整。

01

4月10日起执法

违法未处理需停驶的

对违反《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57条,超过45日违法未处理上道路行驶违反停驶规定的,自2月24日疫情转为二级响应之后的45天,即2020年4月10日起开始查处此类违法,并对自2019年12月10日(一级响应前45天)起查处到的非现场未处理违法批量发送提醒短信,督促当事人尽快处理。

有违法尚未处理的小伙伴要抓紧去处理。

例子

假设小明在2月12日收到了交通违法提示,那么他本应该在45天内,即3月28日之前将违法处理完毕,否则车辆将被停驶。因疫情期间深圳交警推出人性化执法方式,小明现在只需要在4月10日前将自己的违法处理完毕即不会被停驶。

若小明在4月10日后仍未处理,一旦驾车上路,将会被电子警察自动抓拍,追加罚单一张!

如何处理交通违法?

市民可通过“深圳交警”星级用户平台、交管12123APP,在线处理交通违法。同时,也可以通过24T交警自助服务厅内的通违法自助处理机进行处理。

推荐大家选择“网办”

网上办,掌上办

足不出户,轻松处理交通违法

02

4月22日起执法暂扣、吊销处罚未处理的

对处暂扣、吊销处罚逾期15日不接受处理的违法行为,起算时间自1月23日(一级响应)前1个月,与3月24日(二级响应结束)后一个月作为计算时间,具体为:

2019年12月23日(含)之前与2020年3月24日(含)之后查处的违法,按逾期未处理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3月23日查处的违法,4月22日以前来处理的,按疫情期间不加罚处理规则,4月23日之后来处理的,按逾期未处理进行调查处理。

这里大家需要记住两个时间段,赶紧自查一下,你的交通违法是什么时候产生的。

例子

①若小明在12月1日因交通违法被暂扣了驾驶证和车辆,则他需要在15日内处理完毕。若在12月23日(含)之前,小明仍未处理,逾期几天加罚几天。

②若小明在1月5日因交通违法被暂扣了驾驶证和车辆,他只需要在4月22日之前进行处理,即使已经超过了15天的处理期限,仍享受不加罚的“福利”。但若小明在4月23日之后才来处理,逾期几天加罚几天。

如何处理扣车扣证违法?

扣车扣证交通违法需要到交警队违法窗口现场进行处理。不过,自3月11日交通违法视频办理功能上线后,18类原先需要到窗口才能办理的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现在只要通过和交警视频连线,就可以在线完成调查及处理。


驾驶证被扣,视频一下,邮寄到付取回证件。

车辆违法被扣,视频一下,电子放行条到手,直接取回车辆。

记得,有交通违法,及时处理,优先选择网上办!

如果你还有其他业务需求可拨打深圳交警服务热线0755-83333333。

虽说有人性化执法措施,但还是提醒各位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才是正确的出行方式!

交通违法处理、车驾管业务,都尽量选择网上办、掌上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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