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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证销分新规:非本人机动车交违 新增网络处理渠道

2018-02-26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网YG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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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日网传“3月1日起实行驾驶证销分新规”,24日晚,记者从公安部获悉,为更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6年全国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应用以来,先后面向社会推出了10大类130余项在线服务。目前,累计注册用户数量已达1.6亿,累计提供各类服务5.93亿次。

此次平台完善后,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 “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新增这一功能后,驾驶人既可以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也可以通过“交管12123”足不出户自助处理,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查询和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提供了方便,减少了群众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排队等候的时间和出行成本。同时,通过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还可有效遏制“黄牛”通过买分卖分非法牟利。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将进一步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不断完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如何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

以“交管12123”自助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为例:

1.填写非本人机动车的号牌种类、号牌号码、发动机号后六位、与车主关系(包括父母、配偶、子女、亲戚、朋友、其他)等信息。

2.上传三张照片:

①本人手持身份证明的头部照片

②车主手持身份证明与待绑定机动车行驶证的头部照片

③本人身份证明、车主身份证明及待绑定机动车行驶证放置一起的照片

3.通过短信验证被绑定机动车所有人在平台注册时使用的手机号码

相关:驾证销分
作者:广州日报 来源:广州日报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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