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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纳入深圳医保门诊大病范畴 最高报销90%!

2018-11-01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网YG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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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近日发布《关于肺结核门诊专科治疗享受门诊大病待遇的通知》,将肺结核(包括耐多药肺结核)专科门诊治疗纳入医疗保险门诊大病,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0%。

市人社局表示,自2018年11月1日,深圳医疗保险参保人如被确诊患上肺结核或耐多药肺结核,可到指定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门诊大病认定;通过认定后,患者在进行相应的门诊专科治疗时,就能享受门诊大病待遇了。

记者了解到,在该政策实施前,患肺结核的参保人在专科治疗时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主要从其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扣除,或由其个人现金支付。该政策实施后,由于肺结核(包括耐多药肺结核)门诊专科治疗已被纳入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范畴,相关费用将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可有效减轻参保人的经济负担。

在此之前,深圳已有14种疾病被纳入深圳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范畴,包括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颅内良性肿瘤(门诊专科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反应治疗)、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门诊透析、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地中海贫血、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艾滋病。加上本次纳入范畴的肺结核,共计15种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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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晚报(深圳)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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